首頁 國內基金 國內基金公司-違規記錄

金管會發文日期:2023/09/12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罰字第1120384239號、金管證投字第11203842392號
違規事實金管會查核該公司基金(或投資)經理人與所經理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帳戶交易情形,並於112年1月5日至13日對該公司進行一般檢查,發現下列缺失:一、公司前投資部協理賴君於擔任○基金等4檔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帳戶之基金(或投資)經理人期間,有以職務上知悉之消息,於基金及全委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他人帳戶為相同個股買賣,且未向公司申報交易之情事。二、公司基金經理人有未確實遵循投資決定與交易執行應分隔運作之情事;及於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對投資人警語揭示作業、客戶投資風險評估作業、高風險客戶定期審查作業、基金經理人拜訪公司訪談報告之記錄、國內股票投資系統對員工之權限設定,有作業面及內部管理面之缺失。
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69條、第103條第1款、第111條第7款規定
處分內容警告,其中一併處罰鍰120萬元
金管會發文日期:2021/09/28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100350050號
違規事實金管會110年1月13日至15日對公司進行全權委託業務檢查缺失覆查專案檢查,發現之缺失事項:全權委託帳戶買賣股票所引用之投資分析報告,有引述資料數據誤植或資料陳舊未更新、投資分析報告缺乏合理分析基礎與根據之情事。
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
處分內容糾正
金管會發文日期:2020/12/24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090366355號
違規事實金管會109年6月30日至7月8日對公司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下列缺失:(一)人員有兼任其他公司之監察人情事。(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之缺失:1、客戶洗錢及資恐風險分級評估表之項目設計有欠妥適。2、辦理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作業,未對所有有效客戶之法人戶實質受益人、高階管理人員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進行定期批次檢核;對高風險客戶之定期審查,有未請客戶提供資料以對實質受益人進行辨識之情形。
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
處分內容糾正
金管會發文日期:2018/04/24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070303926號
違規事實金管會106年10月16日至24日對公司進行一般業務檢查之檢查缺失:1.業務員代理客戶填寫申購書並簽章。2.從事匯率避險交易,投資決定書未說明投資分析基礎及根據。3.辦理對客戶之洗錢與資恐風險評估作業有欠妥情事。4.新基金募集前未確實執行洗錢風險評估。
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
處分內容糾正
金管會發文日期:2015/10/21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040042894號
違規事實公司於取得主管機關同意與大陸地區機構業務往來之許可前,已與OO證券(香港)公司簽訂開戶契約,而有未經取得許可即逕予簽署相關契約之情事,且未定期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
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11條規定
處分內容糾正
資料來源:投信公會
以西元日期(yyyy/mm/dd)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