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制定更嚴格的減碳目標,將2035年碳排放量下修至4,500萬公噸
一、依據新加坡總理公署(PMO)轄下國家氣候變遷秘書處(NCCS)本(2025)年2月10日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星國政府當日已提交給「聯合國氣候變遷架構公約」(UNFCCC)有關「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的減碳目標,將碳排放量下修至4,500萬公噸,反映出星國對氣候行動的承諾,以及在去碳化過程中所面對的重大不確定性。
二、新加坡制定更嚴格的減碳目標,盼2028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6,443萬公噸高峰後,2035年減至4,500萬公噸至5,000萬公噸之間,並如期於2050年實現淨零碳排放的目標。
三、新加坡前於2022年更新「國家自定貢獻」,設定於2030年前達到碳排放高峰後,並於2030年將碳排放減至6,000萬公噸,亦承諾於2050年實現淨零碳排放的目標。
四、上述秘書處重申,2035年減碳目標對企業發出星國致力於去碳化的信號,盼低碳未來可吸引及催生更多商機。新加坡亦積極響應爭取於2030年將全球再生能源發電能力提升2倍,能源效率提高1倍的目標。
五、依據2015年「巴黎協定」,擬將全球暖化控制在攝氏2度以下,最好可控制在攝氏1.5度以內。該協定第4條第2款並要求每個締約方準備、通報及維持計畫實現的減碳目標,同時境內採取減碳措施,以達成自定的承諾。
六、新加坡國立大學(NUS)亞太環境法律中心院長林淑文表示,從研究部署低碳氫能至減少交通碳排放,星國刻正多管齊下推動去碳化進程。先前新加坡主要透過境內減碳政策實現去碳化目標,並儘可能推動碳交易。此次則明確盼透過碳交易實現減碳目標。2024年星國在碳交易部長級磋商會議取得進展,對目前計劃透過碳交易實現目標發揮關鍵作用。「國家自定貢獻」須每5年更新一次,截至目前,僅12個國家更新該承諾,未達全部締約方的10%。
七、針對上述去碳化計畫,逾7成公眾認同新加坡應設定更具雄心的氣候目標,以加速淨零碳排放進程,緩解氣候變遷對世代民眾的影響。但在轉型之際,避免持續加重生活負擔亦是公眾考量因素。
八、據新加坡國家氣候變遷秘書處統計,91%星國民眾支持新加坡在2050年實現淨零碳排放的目標,其中,82%認為新加坡應加速邁向淨零碳排放的未來。5%民眾不支持淨零碳排放目標,主要考量轉型對生活費及經濟競爭力等影響。逾8成民眾願意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產品、更積極資源回收,並多以步行與搭乘公共交通代步。少過一半公眾願意為低碳電力付出更高電費,或減少搭飛機旅行等。
九、低碳經濟刻正在全球迅速興起,93%民眾同意新加坡轉向低碳經濟的重要性。76%認為,綠色轉型可為新加坡人民創造更多優質工作機會。
十、為緩解氣候變遷的影響,新加坡積極以落實碳稅、部署更多太陽能板及進口低碳電力等方式,多管齊下推動綠色轉型。整體而言,星國多項去碳措施皆獲得逾55%民眾支持。
十一、新加坡碳稅徵收對象,主要針對每年排放至少2萬5,000公噸溫室氣體的設施,包括發電廠及大型製造商等。星國於2024年起調高碳稅,從每公噸溫室氣體5星幣調高至25星幣,2026年與2027年將調高至45星幣,2030年進一步調高為50星幣至80星幣。
十二、從2024年起,須繳交碳稅的新加坡境內企業可自國際市場購買高品質的碳信用,以抵消最高5%的可徵稅碳排放。獲准的碳信用項目須滿足星國政府設定的7大原則。(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