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銘綠能: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爰仍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18)隆銘綠能-公告本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爰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1.證交所公告處置之日期:113/08/15 2.證交所公告處置引用之營業細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公告一一三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已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之2第2項第4款規定,且無其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之情事,惟尚未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款規定,爰將上市有價證券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市〞):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爰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之日期:113/08/19 5.因應措施:不適用 6.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7.(風險警示)倘上市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市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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