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買回庫藏股案,修正預定買回數量及區間價格為7.55萬張、42.00~46.30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71)大同-修正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買回公司股份公告 (修正預定買回之區間價格與數量)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1/0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562,297,31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01/08~114/03/0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75,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2.00~46.3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2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本公司114年1月6日經董事會決議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股份並予以銷除。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3,500,000千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民國114年1月8日至民國114年3月7日。 5.預定買回之數量:83,000千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3.55%。 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42.00元至70.00元,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買回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檢附董事會聲明書、會計師對買回股份價格合理性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9.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授權董事長進行相關文件之簽署。 10.本次買回之計畫,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規定辦理。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同意照案通過。
二、依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於114年1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修正如下: 1.修正後買回之期間:民國114年1月8日至民國114年3月5日。 2.修正後預定買回之數量:75,500千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3.23% 。 3.修正後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42.00元至46.30元,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買回股份。 4.檢附董事會聲明書、會計師對買回股份價格合理性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5.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授權董事長進行相關文件之簽署。 6.本次買回之計畫,若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時或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規定辦理。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依114年1月21日董事會修正決議): 1.本公司經民國114年第2次(民國114年1月21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75,500,000股。 2.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23%,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4.80%,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3.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董事會決議通過,出席董事(含獨立董事)9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依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等之影響並不重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一、本公司經民國114年第1次(民國114年1月6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83,000,000股,買回之區間價格為42.00元至70.00元,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二、因上述買回數量與區間最高價格乘算後超過總金額上限,故依主管機關要求遂於114年1月21日經董事會決議修正事項如下: 1.修正後買回之期間:民國114年1月8日至民國114年3月5日。 2.修正後預定買回之數量:75,500,000股,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3.23% 。 3.修正後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42.00元至46.30元,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買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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