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經濟部的再生能源建置時程,2030年綠電使用量要達到用電量佔比的27%-30%,相較於目前僅約10%的綠電佔比而言,加速建置可說是迫在眉睫了。我們認為,除了政府應該持續放寬《電業法》當中的各項限制,加速放寬讓民間企業自建、自售,買賣方交易可以跳過台電這個「莊家」,靠著自由市場的力量,讓台灣有更多資金投入再生能源,帶動建置量更上層樓。
2030年,聽起來還挺久的是嗎?但其實想想,2024年都已經過了快一個月了,是不是很可怕,覺得自己前幾天才在跨年?時間就是這麼不等人,再生能源的建置與提升用電佔比,也不會等人的。
2017年《電業法》修法主要兩大推動要點,分別是綠電先行、台電分割,當前,綠電先行的政策指引未變,不過有關台電分割為發電、輸配電、與售電等三大業務群,並在2023年至2026年間完成分割的事宜,好死不死2022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全球天然氣、煤炭等火力發電原料價格瞬間暴增,為了平抑國內物價、台電完美地用自身的損益表「坦」下了這波能源價格上漲的海嘯。
在2023年初,台電即以電力環境時空背景不同,考量呼應政府2050淨零碳排目標,須力促多元發電的政策任務,故申請並通過首次展延分割。
然而,台電的政策性功能,卻也被官員視為,「台電真的是一個好的政策執行夥伴,」言下之意,是台電即使不分拆,也還是對於執政者抵抗海外能源價格波動的、一塊超好用的消坡塊。而長期承擔穩通膨政策任務的台電,截至2023年底的累積虧損已達3826億元,這一切,基本上均可視為「政策性虧損」;接下來,預期經濟部將會協助爭取預算支持,僅是著眼於避免台電虧損加劇。就是這樣的一個不良循環與共生關係仍持續發生著。
這就是為了政府一時的方便,反而造就了整個電力產業的懶惰。
長遠而言,台電一日不改革,它在國內電力市場的角色,就永遠是政府下轄的莊家角色,永遠會阻礙民間電力業者發展的速度與空間。我們過去就認為,台灣電價既然已經全球前4、5名低,所謂的工業與半導體奇蹟,少不了台電抑制電價的助攻角色,那麼若將電價交由市場自行決定,也更有機會讓產業參與者,獲得更高的動機引進節能設備、研發更低耗能的製程,而各類型再生能源的開發商,所生產出的電力亦有更多機會獲得更高的競價,直接售予最需要綠電的產業。
這是個簡單的,關於小政府、大市場的推論。而更多的參與者,帶動更高的競爭,台電也勢必要對此作出回應,優化自身的發電成本、提供更好的服務,營運效率可望提升,這都是競爭可能帶來的優點。珠玉在前,電信產業雖然仍是特許行業,在一連串的整合與競爭當中,也打破了中華電信一家獨大的格局,中型業者可以透過更佳的服務,來獲得客戶的青睞。
我們希望,電業市場,也必須往這個方向前進。
若有更多的國內民營電廠可和台電競爭,台電就勢必要提升自身的發電效率;在輸配電端,台電或許仍將扮演最重要的角色(畢竟台電聚集的是台灣最多的電力工程人才),但在民間企業需電孔急之時,提出較佳價格合約的科學園區、或者單一廠商,可優先獲配饋線,也就有機會提升台電輸配電營收的成長。最後,是售電業務,台電的售電固然目前已深入家家戶戶,是民生用電的唯一供應者,但在企業端,再生能源開發商應該被容許在向台電支付電路使用費後,直接送電至購電大戶,提升整個電網的運作效率。
至於若有人問,這樣子台灣的電價會不會大幅上漲?我們認為,一定會上漲,但那就是讓台灣產業企業別再當巨嬰了的最好「棍子」,長期以來的超低電價,從根本上讓產業的節電升級動機不彰,商總、產總那些人只要一哭倒閉、二哭出走、三哭台廠競爭力下滑,電價就不漲了,真的是狡兔三哭,莫名其妙。然後政府也未免太軟弱,不要再被特定人士綁架了好嗎?
再不從根本的結構問題來解決,眼看著立法院都虎視眈眈要「繼續延役」核電廠啦。推動電業自由化,加速綠電建置,這兩件事情本來就是一體兩面,它牽涉到台灣電力供應的安全問題,國內產業鏈的技術練兵機會,同時,也讓整個台灣的發電、用電市場,更自由一些,更節能,更可以依賴再生能源。
該交由市場決定的,就交給市場吧。
然後,說電價一漲就要出走、就會倒閉的巨嬰們啊,都這麼多年了,你們也真的該好好grow up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