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十一月十七日拍板通過、將經立法院審議的「企業研發投資與先進製程設備投資抵減租稅方案」,雖未點名晶片產業,然而仔細審視其適用條件,幾乎是為半導體產業量身打造的「台版晶片法案」。固然,半導體產業已有台積電這座護國神山,政府亦計畫靠著租稅抵減來打造半導體產業的「護國群山」,然而我們認為,以台灣在全球供應鏈上的關鍵角色,需要的事實上是「複數的護國山脈」,方能讓位於東亞第一島鏈中心位置的台灣,在各國政治經濟角力當中,為台灣取得更佳戰略位置。
行政院經濟部版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第72條修正草案,提供廠商前瞻創新研發支出的25%,可用於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設備支出(無上限)的5%也可用於抵減,惟兩項合計抵減總額,不超過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50%。
草案立意是讓「強者更強」,當然很好,且行政院於通過草案時所發布的新聞稿中強調,草案不限適用產業別。但儘管如此,申辦資格當中的「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則無形間設下過高標準,對開發前瞻技術,力求前進國際供應鏈的中型企業,可能只是遙不可及、看得到吃不到的措施。到頭來,綜觀國內整體產業體質,恐怕也就晶片製造業最能率先出線符合標準。
我們認為,這項條例的修正,確實可為台灣的大型半導體製造公司減輕稅賦壓力,然而綜觀近年來產業發展洪流,台灣單押以晶圓代工為核心的晶片製造產業,在近期地緣政治激化、各國對於是否擁有自身的晶圓製造廠都展現一定程度焦慮的此刻,台灣也應該思索——除了晶圓製造的技術仍著力於維持絕對領先位置之外,我們的租稅減免制度應該讓大門保持開放,為培植下一個「護國群山」、甚至建立「護國山脈」來準備。
舉例而言,台灣的半導體設備商,已經具備一定的技術水平,陸續就戰鬥位置與台積電等大廠並肩擴產,但這些半導體設備商規模不比ASML,即使是台版晶片法原訂的研發費用門檻從100億元降至50億元,對於中小型廠商仍是個遙不可及的「夢」。
而在下一波矚目產業當中包括電動車、航太、與能源應用等等,最重要關鍵零組件就是「電池」與「第三代半導體」的角色。這些產業,在台灣也尚未形成完整供應鏈,無論是要建立國產供應鏈、抑或出口打「國際盃」,政府亦應在各方面進一步提供支持。
以氮化鎵和碳化矽為主的第三類半導體材料,當前的技術領先者算是美國與日本,中國則投入大量資金想要靠著第三類半導體在半導體大賽當中力拚翻身。儘管目前第三類半導體只佔整個半導體產業總產值的1%,仍在萌芽階段,然而在「國際供應鏈」都尚未建構完整的狀況下,若有台灣企業投入第三類半導體的研發與應用開發,是不是就被排除在這次的租稅抵減之外了呢?
在此同時,台灣的電池模組產業儘管已經發展得十分成熟,但在電池芯的市場卻是幾乎完全仰賴外國廠商,在電動車供應鏈最關鍵一段少了自有自產的能力,也是非常可惜的事情。
我們認為,如果產創條例的研發費用門檻可進一步放寬,以研發費用逐年成長作為其中一個審查項目,並將眼光放在「讓未來產業起飛」而不只是「讓已經跑很快的跑得更快」。我們擁有全地球最強大的半導體製造能力,但如果台灣成為一個在許多產業都能站上世界頂尖位置的國家,豈不更好?
大家都知道,颱風經過台灣的時候,強度往往會因為中央山脈、玉山山脈與雪山山脈而大幅度的減弱,而不單單只是某一座山的功勞而已。在全球政治經濟動盪的此刻,放大眼界打造「護國山脈」,顯然是更重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