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快過完啦,COVID-19(武漢肺炎、新冠肺炎)還是在我們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名單當中,沒有想要重新分級的意思。牽一髮而動全身,這意味著,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出入境檢疫管理將要持續,意味著,企業內部的營運,仍必須遵守防疫指揮中心的意見,分流分工,意味著,台灣依賴的觀光財遲遲不能進來。意味著,在幾個月前掀起巨浪的防疫保單之亂,都被卡在這個「第五類」的定義,全都亂了套。
觀察鄰近幾個國家的防疫措施吧——紐西蘭在近日已經完全免除防疫標準,未接受任何疫苗注射的旅客,亦可入境紐西蘭,室內也在前一陣子免除了戴口罩的強制命令。日本,則計劃在十月份完全放寬入境人數,大幅度恢復免簽證入境的作為,對於國外旅客也擬放寬自由行、不再限制團進團出的形式。
而台灣呢?還在用不合比例原則的機場檢疫、隔離方式,將我們的國境架上一個3+4檢疫天數的大鎖,好笑的是,請問現在社區感染有多少?境外移入有多少?
社區感染是境外移入的數百倍感染人次,你還在那邊盡忠職守以為機場國門是最大的風險,請問這是2020年的腦袋沒有穿越過來嗎?
來,目前COVID-19還在疾管局認定的第五類指定傳染病,其定義是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傳染流行可能對國民健康造成影響,有依本法建立防治對策或準備計畫必要之新興傳染病或症候群。然而,我們說了很多次了——兩年多以來,疫苗的普及,人民生活衛生習慣的養成,在科學上已經證明防止醫療系統崩潰是有效的,輕症比率高達99.5%以上,COVID-19再怎麼說,都已經不是我們一開始「一無所知」的新興傳染病了。
來看看其他的第五類指定傳染病好了:除了COVID-19,尚包括重症率高的新型A型流感,黃熱病,裂谷熱、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拉薩熱、馬堡病毒出血熱、以及致死率最高的伊波拉病毒感染。為了控制這些感染,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依規定,須於24小時內通報。對付其他頑固容易致死的致病物體,OK,但對於目前已經大幅度輕症化的COVID-19疫情演化而言,對我們的醫療行政系統造成許多人力物力的浪費,是時候該檢討了啦。
我們認為,只要將COVID-19的法定傳染病分類調整至第四類——對於醫療系統在施作多數醫療行為之前都必須檢測的PCR浪費,將可大筆省下。通報的急迫性也大大降低,別忘了,台灣的疫苗施打率遠遠高於鄰近國家甚至歐美國家,我們的群體免疫力、輕症經驗也告訴我們,「這個病並沒有那麼恐怖。」將COVID-19重新分類到四級,將可大幅度提升管理效率,釋放人力,讓過去兩年多來明顯已經過勞的醫療人員,好好休息一下。
況且,誠如我們在過去這兩年多來看到的,為了嚴防第五類病毒,中央設立的流行疫情指揮中心(The Central Epidemic Command Center),為了加速跨部會整合而提升了決策的權力高度,但卻以超越《憲法》的權責,於疫情期間一度對醫事人員以及高中以下師生發布出國禁令、侵害人民遷徙權之類「暫時」的非合憲作為,不無爭議之處。疫情指揮中心的功能,實也應該隨著COVID-19在疫情輕症化、重新分類至四級傳染病之後,適時落日啦。
最後——則是產險業者最關心的。COVID-19重新分類至四級傳染病之後,附帶降級條款的防疫保單,理賠金額可望大幅下降,並將資金保留到其他遭到排擠的保障項目,除了解決產險業營運的燃眉之急,也讓保險更回歸符合比例的損害補償原則。
現在就是時候了——調降COVID-19的傳染病分級吧!把正常生活還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