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3日一早,花蓮發生芮氏規模7.2的強震,一度導致多處電廠發電機組自動跳脫,幸而近年來持續建設、推進的儲能與綠能電力及時接上,並未發生長時間的停電狀況。我們認為,這正好證明了台灣近幾年的儲能與綠能建設政策發揮防災效益,避免民生與工業用電長時間斷電導致龐大的經濟損失——而2023年太陽能光電建置總量落後是事實,2025綠能建置目標量面臨跳票,我們要說,綠能政策既是對的事情,不僅要繼續推動,政府更要加快腳步去做。
這次的花蓮大地震,搖晃程度之烈、範圍之廣,僅可與比擬的地震已是1999年的921大地震。
若從台電所提供的資料來看,在四月3日的大地震發生後,一度有6部各式機組跳脫或受到不同程度影響,影響電網總供電量達到3.2GW之多。不過,相較於921地震導致核一、核二與諸多火力發電機組大幅度跳電,導致全台多達649萬戶停電、直到該年10月3日才全部恢復的狀況,這次的地震對於民生經濟、乃至工業的影響,可說是輕微不少。
根據台電的用電曲線圖,四月3日在大地震發生前,太陽能供電已經開始運轉,而地震發生後,部分火力機組跳脫之時出現明顯的電力缺口,太陽能發電輸出電力逐步走高,同時儲能機組最高輸出達到1.28GW水準,發揮了「填谷」的備轉作用,證實了再生能源與儲能對於電網韌性的重要性。
地震當日,太陽能電力輸出量,並一度在午間達到8.45GW的最高峰。
是的,台灣的電力供應安全,攸關民生用電的穩定,更重要的是,台灣包括半導體在內的產業,其重要性對於全球供應鏈的穩定性,相較於1999年921大地震時已是不可同日而語,若這次花蓮大地震同樣導致長達12天的電力供應黑暗期,則對全球經濟的影響勢必將有增無減。
當前台灣對於太陽能發電、離岸風電的建置進度目標,略有落後,我們認為,雖然近年有疫情衝擊,而年初選舉導致各地方政治山頭對協調太陽能建置用地多採保守的態度,拖累了再生能源的建置腳步,讓2025年的光電建置目標要到2026年10月才會達成,但這些,都不該是藉口。
現在電力已經不只是經濟發展的基石,更是國家安全重要的一環。我們要再次重申的是,政府應該更積極掃除政策上的障礙,鬆綁再生能源建置所需的冗長評估與核照流程,同時藉由相關配套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綠能投融資、要求官股銀行專案授信予再生能源業者,乃至在政策上提供更優化的地熱、小水力、以及海洋能發電等新興再生能源的租稅與開發優惠,才能營造更有利於能源發展與安全的環境。
再說一次——這次的地震,證明了往再生能源遷移是正確的事情。正確的事情,不僅要做,更應該更用力地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