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科處分嵩達光電科技53.31%股權予勁耘科技,獲利約5496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29)銘旺科-公告本公司處分重要子公司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事宜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重要子公司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31%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2/12/30~112/12/3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13,744,815股 單價 每股8.2元 交易總金額 112,707,48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勁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勁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為同一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出售對象勁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別與嵩達光電公司相近,且其董事長現為本公司之策略長,對嵩達光電公司營運模式已具備充足了解,整體而言能對嵩達光電公司進行長遠規劃,業務推廣也能持續不中斷。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 新台幣:54,962仟元(以112年12月30日帳面金額計算,實際以會計師查核數為主)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12年12月30日為交割日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董事會通過、送股東會討論通過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委請若水數位評價股份有限公司及京瑞資產鑑定股份有限公司就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公允價格合理性出具意見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4.31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處分後持有 0股, 帳面價值 0元, 持股比例 0%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25.29%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49.56% 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33,292 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 112年 9月 27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2年 9月 2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是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鍾志杰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會計師證書(97)專高會字第00035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7.資金來源: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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