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隼董事會通過初上市前現增505.7萬股,暫定每股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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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1)望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12/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5,057,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57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80元,採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參酌當時市場狀況及配合上市前之承銷方式,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632,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4,42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 條規定,保留12.5%計632,000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7.5%計4,425,000 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 條之1 規定及本公司112年 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供本公司股票上市前辦理公開承銷之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 銷售有價證券處理方法」規定辦理之。 (2)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擬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初次上市案後,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以供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公開承銷。 (2)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掛牌日、代表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存儲價款合約,及處理其他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股票上市之相關作業事宜。 (3)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發行股數、資金運用計畫及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以修正變更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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