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速及東莞位速之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508)位速-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1.事實發生日:113/05/02 2.公司名稱:位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10月25日金管證審字第1060041336號函指示辦理。 6.因應措施: (1)截至113年03月31日止,本公司之子公司東莞位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莞位速)資金貸與上海竹之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竹之嘉)之餘額為38,350仟元,業已超過所訂資金貸與限額為0仟元。 茲訂改善計畫如下: 東莞位速與上海竹之嘉協議還款計畫,並按還款計畫進行還款,預計於113年12月19日還款完成。 上海竹之嘉截至113年05月02日止對東莞位速的借款,已於113年4月份還款人民幣300仟元。 (2)截至113年03月31日止,本公司資金貸與位元奈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位元奈米)之餘額為86,140仟元。因本公司投入有機太陽能等新產品的開發,以致淨值減少,造成位速科技對位元奈米個別資金貸與限額76,123仟元。 茲訂改善計畫如下: 本公司與位元奈米協議其於113年12月31日前償還部分借款,以解除個別資金貸與限額超限之情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下一次的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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