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美特-KY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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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6)艾美特-KY-113年度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史瑞斌 (2)董事:鄭立平 (3)董事:蔡正富 (4)董事:史瑞霖 (5)董事:黃清樹 (6)獨立董事:林志隆 (7)獨立董事:許世文 (8)獨立董事:顏敏仁 (9)獨立董事:林惠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蔡正富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蔡正富董事:浙江艾美特電器銷售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浙江艾美特電器銷售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江南巷11號文暉科技綜合樓七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浙江艾美特電器銷售有限公司:銷售電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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