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成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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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寶成-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何宇明董事(順泰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之法人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2,063,358,133權,占出席表決權數86.94%;反對權數27,932,692權;棄權/未投票權數281,995,391權,本案經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何宇明(順泰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中奧廣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2)加特鞋材(石獅)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中奧廣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東城區白橋大街15號4層401-01 (2)加特鞋材(石獅)有限公司:福建省石獅市港口大道39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中奧廣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運動場管理經營 (2)加特鞋材(石獅)有限公司:鞋材生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1)中奧廣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綜合持股20.34%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2)加特鞋材(石獅)有限公司:本公司綜合持股16.61%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此情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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