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宇資擬透過轉讓GOLDEN公司2股處置全球軒轅劍IP予歡動(香港)科技,獲利估約3.36億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111)大宇資-擬處置本公司軒轅劍智慧財產權(全球)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GOLDEN AVENUE GROUP LIMITED全數股權(本公司擬透過轉讓100%持股薩摩亞子公司GOLDEN AVENUE GROUP LIMITED之全數股權以間接轉讓軒轅劍智慧財產權(全球)) 2.事實發生日:113/9/11~113/9/1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股 交易總金額:美金10,45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歡動(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本公司依IFRS規定將認列處分利益, 預估約為新台幣336,281千元。前述影響數係暫估數,待後續完成交易,可能會有所調整,實際影響數將以本公司依規定公告之財務報告為準。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約定 契約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董事會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雙方協議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集團長期策略發展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9月11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9月11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元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阮瓊華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台財證登(六)字第2719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7.資金來源: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本案將提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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