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創電子董事會決議取得華固中原置地大樓房屋3戶、車位24個,計3.5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680)鑫創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取得不動產相關訊息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標的物名稱:華固中原置地大樓。 土地:新北市中和區中原段506地號等8筆地號。 建物:新北市中和區中原路95號、97號、99號3F。 2.事實發生日:113/6/26~113/6/2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3戶,合計708.47坪、車位24個。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42.76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50,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約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它重要約定事項:雙方約定於民國113年7月15日起滿五年辦理產權轉讓事宜,為配合不動產產權轉讓時程,自簽約交屋後至本公司取得不動產產權前採以租賃方式取得不動產之使用權,其付款時程與不動產使用權利與義務等相關約定,依雙方簽訂之契約書。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市場行情及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並授權董事長全權執行後續簽約及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總價新台幣365,020,7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吳承曄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12)北市估字第00032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應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6月2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6月2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自簽約交屋後至本公司取得不動產產權前採以租賃方式取得不動產之使用權,帳列使用權資產379,248千元,於民國118年預告登記期間期滿取得不動產產權後轉列自用不動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