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洋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處以違約金5萬元
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5萬元違約金
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213) 113 年 3 月 15 日公告之 112 年度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乙案,經查符合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 4 條第 1 項第 30 款情事,惟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臺幣 5 萬元,並函知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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