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含酒精類飲料標示規定修改,未來亦須註明熱量、脂肪含量等資訊
市售葡萄酒與氣泡酒等飲料除含有酒精,也含有大量卡路里等成分。不過德國國內法,未就瓶子外包裝上有關飲料成分及營養價值資訊訂定強制規範。這種情況很快就會改變。
配合歐盟修法,德國將從2023年12月8日起,要求葡萄酒與氣泡酒生產商,必須在其酒瓶上提供有關營養價值及添加劑的資訊。為免廠商反應不及,強制標示規定容許過渡時期。
德國聯邦農業部發言人說明,於12月8日以前已經生產的葡萄酒產品,仍可以無標示銷售,無需重新貼標。產品是否已在12月8日貼上標籤或已上架並不重要,主要判斷的依據是,這些產品是否為2023年12月8日以前生產。
德國葡萄酒的生產日期係以發酵後達到所需的最低酒精含量,並具有所需的酸度後採計,因此,未來新規定主要將適用於2024年以後生產的葡萄酒及氣泡酒,德國葡萄酒研究所(Deutsches Weininstitut,簡稱DWI)專家Enrnst Büscher補充,德國今年生產的葡萄酒多數都已經開始使用新制標籤,除了「冰酒」外。德國冰酒產期較晚,產量也越來越少,可能2024年上市的才會貼新標籤。
除了葡萄酒較單純,德國產製的氣泡酒認定就稍微複雜一些。一般氣泡酒包含Sekt、Perl、或者Schaumwein,通常生產過程中發酵不只一次,當第二次發酵後達到所需的壓力時,氣泡酒才算生產完成。另有以葡萄酒「基酒」添加二氧化碳的方式生產氣泡酒。此外,加香料(Aromatisierung)葡萄酒產品(例如耶誕市集裡販售的熱葡萄酒Glühweine)的認定,也還需要進一步修改製造日期規定。
農業部表示,目前才開始進入標示的過渡期,因此市售葡萄酒與氣泡酒飲料新制標籤,未來才會逐漸進入市場,並提供消費者完整的成分及營養價值。未來標籤上除酒精含量外,還會標註的資訊包括成分,如營養價值、熱量、脂肪含量、飽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蛋白質和鹽等。
農業部發言人另稱,除了標籤印刷之外,標籤上還可以透過二維碼提供網頁指引,不過,對於除了標籤之外,是否必要及以何種形式在標籤上標註二維碼或網址連結,歐盟法規則尚無明確要求。(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