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美材取得歐普仕化學科技普通股10,295,757股,計約3.09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960)誠美材-本公司投資取得有價證券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歐普仕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1/29~113/1/2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普通股10,295,757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新台幣3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08,872,71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及一席董事與本公司一席董事為同一法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像之原因:經評估投資需求後,僅新應材公司同意出售。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非關係人17人及參與歐普仕現金增資。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皆為非關係人。 4.前次移轉日期:非關係人17人於108/10/1~108/10/31間轉讓,歐普仕現金增資日期為110/12/10。 5.前次移轉金額如下:非關係人17人合計168,600,000元,歐普仕現金增資部份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股份轉讓協議約定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專家評估報告由雙方議定價格。 決策單位: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18.42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初次取得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111年度個體財報)中總資產比例:3.43%。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112年第3季合併財報)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5.46%。 最近期財務報表(111年度個體財報)中營運資金數額:7,127,493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為拓展本公司業務營運布局,並創造穩定轉投資收益。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01月2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01月2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鍾志杰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北市會證字第4050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7.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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