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延長對中國卡車和客車用充氣輪胎反補貼措施期限至7/23
印度延長對中國大陸卡客車輪胎反補貼措施期限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印度財政部稅收局於2024年3月11日發佈第1/2024-Customs(CVD)號通報,延長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卡車和客車用充氣輪胎(New Pneumatic Radial Tyres for buses and lonies)反補貼措施的期限至2024年7月23日(含)。涉案產品的印度海關稅則號列為40112010。
2018年3月27日,印度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卡車和客車用充氣輪胎進行反補貼調查。2019年3月25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肯定性終裁,建議對大陸涉案產品徵收反補貼稅。2019年6月24日,印度財政部發佈第1/2019-Customs(CVD)號通報,決定對大陸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的反補貼稅,為避免雙重徵稅,應徵收的反補貼稅為CIF9.12%至71.57%反補貼稅與應繳納反傾銷稅(如有)之間差額。如果反補貼稅低於應繳納反傾銷稅,則免徵反補貼稅。
2023年12月29日,印度商工部發佈公告,應印度汽車輪胎製造商協會代表國內生產商提交申請,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卡車和客車用充氣輪胎發起第一次反補貼日落複審調查。涉案產品為用於客車或貨車、帶或不帶橡膠管及/或橡膠瓣(包括無內胎輪胎)、輪輞直徑大於16英寸的新充氣子午線輪胎。涉及印度海關稅則號列40112010、40131020和40129049項下產品以及40118000項下部分產品。案件補貼調查期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以及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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