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昌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567)逸昌-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林瑞興 獨立董事:劉東杰 獨立董事:鍾瑞五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如下,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20,865,075權, 贊成權數19,360,628權(含電子投票500,032權) 反對權數19,432權(含電子投票19,432權) 無效權數0權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1,485,015權(含電子投票1,480,470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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