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鼎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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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4)聚鼎-113年股東常會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朱復華 董事:臺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陳克倫 董事:長徽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曹德風 董事:財英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侯全興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所營事業為同類業務之公司擔任經理人及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財英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侯全興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昆山聚達電子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深圳市聚達全電子有限公司之董事長 蘇州聚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昆山聚達電子有限公司:大陸江蘇省昆山開發區高科技工業園漢浦路998號 深圳市聚達全電子有限公司:大陸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澳灣街道高新社區高新南七道022號高新工業村T2-A棟 蘇州聚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大陸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城北漢浦路998號2號房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昆山聚達電子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電子保護元件、金屬散熱基板產品等之製造及銷售業務。 深圳市聚達全電子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電子保護元件、金屬散熱基板產品等之製造及銷售業務。 蘇州聚燁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金屬散熱基板產品等之製造及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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