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5288)豐祥-KY-公告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上市日期
壹、本公司於2024年5月3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2024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共計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總額共計新台幣2,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24年7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4920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2024年9月16日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共計185,000股。
貳、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項如下:
一、原發行已申請上市之股份:普通股67,039,780股,每股面額10元,計670,397,80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申請上市之股份:限制員工權利普通股185,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1,850,000元。
三、本次增資後申請上市之股份:普通股67,224,780股,每股面額10元,計672,247,800元。
四、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情形:
1.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保管,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員工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3.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投票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4.除上述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利、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相關作業方式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之。
5.既得期間內如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等非因法定減資之減少資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依減資比例註銷。如係現金減資,因此退還之現金須交付信託/保管,於達成既得條件及期限後才得交付員工;惟若屆滿期限未達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收回該等現金。
參、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市並採無實體發行,依本公司202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
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