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開發董事會通過發行113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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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三地開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13年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15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三地開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上限為新台幣10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6.發行價格:底標以不低於面額之100%為限,實際總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5年 8.發行利率: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依委任銀行保證契約約定。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支付營建工程款。 11.承銷方式: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13.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本次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之重要內容,包含發行時程、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發行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計畫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2)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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