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吉吉-KY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案,上限1500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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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6)美吉吉-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8/2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增加股本上限為新台幣150,000仟元; 發行總股數:普通股上限15,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俟本現金增資案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市場狀況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保留10%,計1,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等相關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1,500仟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股數之80%,計12,000仟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東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以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原股東逾期未辦理之拼湊之部份,擬請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包括但不限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2)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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