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中國玻璃纖維長絲發起雙反期中複審調查
歐盟對中國大陸玻璃纖維長絲發起雙反期中複審調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佈,歐盟委員會於2024年8月30日發佈公告,應Glass Fibre Europe 2024年6月3日提出申請,對原產自大陸的玻璃纖維長絲(Continuous Filament Glass Fibre)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期中複審調查。涉案產品的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稅則號列為7019 11 00、ex 7019 12 00、7019 14 00和7019 15 00(歐盟TARIC稅則號列為7019 12 00 22、7019 12 00 25、7019 12 00 26、7019 12 00 39)。該案調查期為2023年7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17日,歐盟對大陸玻璃纖維長絲發起反傾銷調查。2011年3月15日,歐盟對大陸玻璃纖維長絲作出反傾銷終裁。2016年3月15日,歐盟對大陸玻璃纖維長絲發起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2017年4月25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自大陸的玻璃纖維長絲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2022年4月21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自大陸的玻璃纖維長絲發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
2013年12月12日,歐盟對原產自大陸的玻璃纖維長絲進行反補貼調查。2014年12月23日,歐盟對該案作出反補貼終裁。2019年12月17日,歐盟對原產自大陸的玻璃纖維長絲進行第一次反補貼日落複審調查。2021年2月25日,歐盟對該案作出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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