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6913)鴻呈-公告本公司110年第四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申請轉換發行新股暨上櫃日期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11年9月28日證櫃審字第1110010450號及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茲將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上櫃股票:普通股41,620,296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16,202,960元整。
(二)本公司110年度第四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於113年10月04日受理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計普通股7,200股。本公司收到申請通知後之五個營業日內交付新股,且新股於113年10月11日直接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依規定掛牌上櫃市埸買賣。
(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
(五)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