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富邦證券取得台南市永康區使用權資產,計約5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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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1)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證券公告取得「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南市永康區大灣路856號1樓部分 2.事實發生日:113/9/20~113/9/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 292.79平方公尺(折合88.57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 113/10/1-116/3/31:NT$1,131元(含稅) 116/4/1-118/9/30:NT$1,244元(含稅) (3)租金總金額:每個月 113/10/1-116/3/31:NT$100,166元(含稅) 116/4/1-118/9/30:NT$110,182元(含稅) (4)使用權資產金額: NT$5,625,71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營運需求,續租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自然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非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113/10/01~118/09/30 前次移轉金額:每個月租金NT$300,000元(含稅)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自然人(非關係人)承租265.27坪,再轉租88.57坪予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租期:113年10月1日至118年9月30日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專業估價者事務所: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1)估價金額:每個月NT$100,438元(含稅) (2)使用權資產估價金額NT$5,981,075元(含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陳碧源、邱義忠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98)宜縣估字第000020號、(108)宜縣估字第000042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符合營運需求,續租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依「金控法第45條」及本公司「利害關係人授信以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控管作業規範」之規定辦理。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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