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泉董事會通過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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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笙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笙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面額新台幣貳億元整為上限。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1%發行。 7.發行期間:三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之本金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係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故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6.簽證機構:本次係發行無實體有價證券,故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資本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本次辦理轉換公司債有關之承銷方式、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或其指定人辦理。 (2)為辦理本次資金募集作業,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所需之契約及文件,並全權處理未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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