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和平電力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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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台泥-代重要子公司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張安平董事長: 和平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和平海洋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泥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泥儲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David Mark Fleming副董事長: 和平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呂克甫董事: 台泥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泥嘉謙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泥雲開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泥蓮信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泥彰和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泥高誠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泥南沖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彰旺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泥屏致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嘉和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泥東立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石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和平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和平海洋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泥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翁吉良董事: 台泥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泥嘉謙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泥雲開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泥蓮信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泥彰和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泥高誠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泥南沖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彰旺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泥屏致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嘉和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泥東立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石門綠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鈴木慎一郎董事 和平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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