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達董事會通過增資Foresee Pharmaceuticals USA,計約784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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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6)逸達-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對美國子公司增資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全資美國子公司Foresee Pharmaceuticals USA, Inc.(Foresee USA)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5/3~113/5/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對Foresee USA現金增資7,841,000美元,取得Foresee USA發行之普通股計78,410股,每股100美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Foresee Pharmaceuticals USA, Inc. 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全資美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 為強化美國子公司之新藥研發實力、更有效地就近深耕美國市場,並合理降低授權相關稅務營運成本,故選定全資子公司Foresee USA為交易相對人,擬以現金注資美國子公司,以挹注其進行新成分新藥研發之營運資金。 (2)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本公司於104年3月16日向其母公司Foresee Pharmaceuticals, Inc. (Foresee Cayman)以交易價金為1美元購買Foresee USA之股份500,000股。 本公司於104年8月25日對Foresee USA現金增資1,000,000美元,取得其股份共計20,000股。 本公司於113年4月1日以NCE新成分新藥專門技術作價21,351,300美元,增資Foresee USA,並取得其增資普通股計213,513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未來將依據實際營運需求分次匯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為因應113年4月1日讓與新成分新藥專門技術予全資美國子公司Foresee USA以及於113年3月15日董事會通過變更112年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劃項目,將新成分新藥專案交由全資美國子公司持續進行相關研究開發,而新成分新藥專案未支用之資金共計新台幣247,000仟元,則轉作對美國子公司增資之用,以挹注美國子公司營運資金;決策單位為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264.44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預計本次增資後之累積持股數:811,923股 預計本次增資後之累積投資金額:30,192,301美元(其中21,351,300美元係以NCE新成分新藥專門技術作價投資)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占公司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52.30% 有價證券投資占合併財報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84.09% 最近期個體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975,748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5月3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5月2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7.資金來源: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標的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交易金額之匯率,係以台灣銀行113/3/31即期平均匯率計算(USD/NTD=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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