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積:「廣積六」債券持有人得於10/14~11/22行使賣回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050)廣積-本公司國內第六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2年,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9/13 2.公司名稱::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廣積六)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債券持有人得於113年10月14日至113年11月22日行使賣回權相關事宜,本次賣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5 %。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2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0.5%。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13年11月22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13年10月14日至113年11月22日止。凡持有本轉換債而欲行使賣回權之債權人,自債券賣回通知之始日(113年10月14日)之前一營業日(即113年10月11日)起至屆滿日(113年11月22日)之前一營業日(即113年11月21日)止,向往來券商申請辦理賣回手續。 (四)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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