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與「印太經濟架構」成員國簽署之「潔淨經濟協定」等3項協定將於2024年10月生效
一、依據新加坡貿工部(MTI)本(2024)年9月24日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星國副總理兼貿工部長顏金勇當日出席第3次「印太經濟架構」(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簡稱IPEF)部長級視訊會議。在會議中,14個「印太經濟架構」成員國對「印太經濟架構」已簽署且即將生效的3項協定,表示歡迎。
二、新加坡與「印太經濟架構」成員國簽署的「潔淨經濟協定」(Clean Economy Agreement)及「印太經濟架構整體協定」(Overarching Agreement on the IPEF)將於2024年10月11日生效,「公平經濟協定」(Fair Economy Agreement)則將於10月12日生效。
三、目前,斐濟、日本、美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及紐西蘭已完成國內程序,批准「潔淨經濟協定」及「印太經濟架構整體協定」。斐濟、美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及紐西蘭則完成「公平經濟協定」締約國所需國內批准程序。
四、在「潔淨經濟協定」下,數個「合作工作計畫」(Cooperative Work Progammes,簡稱CWP)亦取得部分進展。例如:(1)「潔淨電力」成員國已完成一份詳細工作計畫。日本及韓國將於2024年底前,聯合舉辦「高效採購潔淨電力」研討會;(2)「氫能源合作」成員國交換各國政府如何將氫能納入國家能源計畫的資訊。美國能源部轄下國家實驗室刻正準備一份全面報告,詳細列出成員國的氫能供需。
五、在「公平經濟協定」方面,成員國於2024年6月宣布將透過「技術援助及能力建構」計畫,協助有意改善經商環境的國家,強化其預防與打擊貪腐行為的能力,以及提高稅務透明度等。
六、上述新聞稿表示,上述協定生效,標誌「印太經濟架構」在推動整體印太地區永續發展及具包容性經濟成長,邁出重要一步。強化經濟整合及加速潔淨能源轉型,將為區域貿易、投資及創新等產業發展帶來重大商機。加強反貪腐措施及稅收制度則將為區域投資者及企業,營造一個公平與透明的經商環境。
七、此外,在「供應鏈協定」下成立的「供應鏈委員會」於2024年9月中旬在美國華盛頓召開實體會議,並宣布成立「物流與運輸」及「數據與分析」兩個小組。新加坡將負責帶領「數據與分析」小組,協助成員國強化供應鏈分析與風險評估。「供應鏈協定」係於2023年11月簽署,並於2024年2月24日生效。(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