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鉐:櫃買中心通知,公司股票10/11起停止買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080)印鉐-公告本公司接獲櫃買中心通知股票停止買賣相關事宜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2/10/05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本公司之有價證券因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12條之1第1項第18款「因第12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後二年內無法達成同條第4項第5款規定」之情事。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停止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2/10/11 5.未來營運計畫:本公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後將於112年10月7日屆滿二年,目前因尚未申請恢復普通交易,本公司有價證券將自櫃買中心公告日之次二營業日起停止櫃檯買賣。惟本公司已符合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4項第5款規定,將儘速檢具相關書件向櫃買中心申請恢復為普通交割之買賣。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前於112年9月23日公告申請恢復普通交易進度說明。 (2)本公司將於普通股恢復交易日前一個月內,將健全營業計畫書報經董事會通過後,召開記者會以為資訊揭露。 7.(風險警示)經營權異動且異動前後一定期間有營業範圍重大變更而致停止買賣六個月內無法達成一定條件致上櫃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二年內無法達成一定條件而致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其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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