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新發行112年度第四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計30億元(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402)遠東新-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11年11月9日及112年8月11日公告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二年度第四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臺幣參拾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5年期。 8.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1.73%。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借款,穩定中長期資金來源。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採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無。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 16.簽證機構:無。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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