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對中國太陽能電池組件用EVA塑膠片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
印度對中國大陸太陽能電池組件用EVA塑膠片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終裁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布,印度商工部於2023年12月28日發布公告,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太陽能電池元件用EVA塑膠片(Ethylene Vinyl Acetate (EVA) Sheet for Solar Module)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建議繼續對大陸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反傾銷稅,其中涉案生產商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Changzhou Sveck Photovoltaic New Material Co., Ltd.)為590美元/噸,其他生產商為897美元/噸。涉案產品的印度海關稅則號列為39201011、39201019、39201099、39206190、39206290、39209919、39209939、39209999、39209099。
2018年4月4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應印度國內企業RenewSys India Private Limited提交申請,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馬來西亞、沙烏地阿拉伯、韓國和泰國的太陽能電池元件用EVA塑膠片進行反傾銷調查。2019年2月21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馬來西亞、沙烏地阿拉伯和泰國的太陽能電池元件用EVA塑膠片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上述國家徵收反傾銷稅;同時對韓國涉案產品作出否定性終裁,終止對其反傾銷調查並且不採取反傾銷措施。2019年3月29日,印度財政部決定對大陸、馬來西亞、沙烏地阿拉伯、泰國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反傾銷稅,分別為大陸537至897美元/噸、馬來西亞953美元/噸、沙烏地阿拉伯1,338至1,559美元/噸、泰國1,141至1,529美元/噸。
2023年9月20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應印度國內企業RenewSys India Pvt. Ltd. 提交申請,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太陽能電池元件用EVA塑膠片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案件傾銷調查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以及傾銷調查期。涉案產品的印度海關稅則號列為390130、392010、392062、392099和392190。(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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