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電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暫定上限1600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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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7)三商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2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暫定以發行新股16,000仟股為上限,發行總金額依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視發行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10%,對外辦理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增資發行股份總數之75%,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冊記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一整股認購,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本次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計畫、發行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議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畫所需總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簽署並交付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未來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之指示、基於營運評估、因市場狀況需要或因應客觀環境變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時,亦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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