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盛力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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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1)新盛力-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張中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張中秋 (1)州巧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2)文鼎創業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3)信鼎壹號能源(股)公司董事 (3)STL Investment Ltd.董事長 (4)STL Corporation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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