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隼擬間接與上海衛康光學眼鏡合設浙江視康優創醫療科技,上限385萬美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771)望隼-董事會決議設立薩摩亞子公司間接與上海衛康光學眼鏡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大陸孫公司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VISION HEALTH Investment Limited (SAMOA) 全部股權 浙江視康優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名稱暫定) 取得股權67% 2.事實發生日:113/8/7~113/8/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望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將以Green Wealth Investments Limited (Samoa)設立境外子公司VISION HEALTH Investment Limited (SAMOA),並以VISION HEALTH Investment Limited (SAMOA)與上海衛康光學眼鏡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子公司浙江視康優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簡稱視康優創,名稱暫定)。
視康優創預計註冊資本額人民幣1,000萬元,總投資金額人民幣4,000萬元,採溢價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採分次注資。望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次間接投資持股比例佔67% (預計投入金額約為人民幣2,680萬),上海衛康光學眼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佔33%。望隼總投資金額以不高於美金385萬元(或人民幣2,700萬元)為限。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上海衛康光學眼鏡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望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設立VISION HEALTH Investment Limited (SAMOA)取得全部股權,與上海衛康光學眼鏡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大陸孫公司浙江視康優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暫定),取得67%股權。 交付或付款條件:望隼投資金額以美金385萬元(或人民幣2,700萬元)為限,並採分次注資。 契約限制條款:本案需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可執行。 其他重要約定: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VISION HEALTH Investment Limited (SAMOA) 數量:全部股權 金額:以美金385萬元(或人民幣2,700萬元)為限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浙江視康優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暫定) 數量:不適用 金額:以美金385萬元(或人民幣2,700萬元)為限 持股比例:67%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占總資產:24.53% 有價證券投資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39.96% 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新台幣1,143,530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長期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8月7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8月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7.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1.待"VISION HEALTH Investment Limited (SAMOA)"與大陸孫公司"浙江視康優創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暫定)"完成注資後,將補充公告其投資金額。 2.本案需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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