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NEDA宣佈,擴大進口電動車優惠關稅適用範圍
菲律賓擴大進口電動車優惠關稅適用範圍
菲國國家經濟發展部(NEDA)於本(113)年5月16日宣布,該部董事會審查第12號行政命令(E.O. No.12),亦即電動車進口關稅暫時調降案,通過採用關稅委員會(CTRM)之建議,將目前所涵蓋之34項電動車關稅品項維持零進口關稅至2028年,並將降稅品項擴大至電動機車(e-motorcycles)、電動自行車(e-bicycles)以及鎳氫蓄電池(nickel metal hydride accumulators)。
修正之行政命令除涵蓋上述三項產品外,還包括電動三輪車及四輪車、油電混合車(HEV)以及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車(PHEV)如吉普尼、巴士、汽車、卡車以及所有種類之完全散裝組裝電動車,暫時調降為零關稅至2028年。NEDA部長亦為該部董事會副主席Arsenio M. Balisacan表示,菲國正在推廣更清潔、更有彈性及環保之交通替代方案,以減少公眾運輸系統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小馬可仕總統於2023年1月批准E.O. No.12,將電動車之進口最惠國關稅暫時降為0%至2028年。惟僅限電動四輪車,不包括電動二輪車及油電混合車而為人詬病,民間產業公協會為此極力爭取。
菲貿工部(DTI)部長Alfredo Pascual表示,該行政命令修訂符合菲國對綠色轉型之承諾,有助促進環境永續以及潔淨空氣與環境。菲律賓歐洲商會(ECCP)會長Paulo Duarte認為擴大降稅品項有助推動電動車基礎設施發展,加速轉向更清潔之運輸解決方案。菲律賓商工總會(PCCI)主席George T. Barcelon亦認為,擴大該行政命令有助發展當地電動車製造及組裝中心。菲律賓電動車協會(EV Association of the Philippines)會長 Edmund Araga表示歡迎,惟認為納入油電混合車不利發展純電動車及產業基礎建設,因為成本考量民眾仍將優先採購使用內燃機等車款,爰不利純電動車競爭。(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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