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鼎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289)宜鼎-本公司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解除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簡川勝 (2)董事:李鐘亮 (3)董事:徐善可 (4)董事:朱慶忠 (5)董事:睿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錫熙 (6)獨立董事:王銀添 (7)獨立董事:林謂立 (8)獨立董事:楊鎧蟬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有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簡川勝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董事:簡川勝/擔任宜鼎芯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深圳市南山區登良路恒裕中心B座807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產品的研發,設計,批發及相關配套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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