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華新取得台中市北屯區太原段土地及其地上物,計約5.16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56)富華新-公告本公司取得台中市北屯區太原段土地及其地上物(含容積移轉)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台中市北屯區太原段110、110-1、111、111-1、111-2地號等5筆土地及其地上物 2.容積移轉量1185.95平方公尺 2.事實發生日:113/9/18~113/9/1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合計:2131.24平方公尺(約644.70坪) 每單位價格(含地上物及容積移轉):約每坪80萬元; 交易總金額515,800,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新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交付或付款條件:簽約款10%、用印款5%、完稅款5%、尾款80%。 二、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需於6個月內完成終止租約並點交,逾期買方得主張解除契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地區房地產行情及公司投報分析;決策單位: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尚未取得鑑價報告。 11.專業估價師姓名:尚未取得鑑價報告。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尚未取得鑑價報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為爭取土地交易時效,故未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依公司規定給付。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投資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或出租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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