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達成氫能基礎設施融資政治協議,丹麥Energinet市場參與者密切對話,規劃氫能基礎設施
1.綜整丹麥氣候、能源和供應部4月5日以及丹麥國家電力和天然氣傳輸系統營運商(Energinet) 4月9日新聞稿, 丹麥跨黨派於4月5日就氫能基礎設施融資政治達成協議,建立氫能基礎設施融資和監管框架, 其中,氫能開發商必須承諾預訂44% 管線的容量,相當於1.4 GW, 並使用管線10-15 年。該協議不僅有助丹麥利用海上風能資源,生產氫能和綠色燃料,並加速在丹麥日德蘭半島建立氫骨幹,向德國出口綠氫,以促進當地經濟成長及提升歐洲能源供應安全。
2.丹麥氫氣管輸送的氫氣,其生產動力必須來自再生能源,例如北海離岸風電場、陸域能源園區或其他再生能源設施。目前丹麥 PtX 開發商已經宣布總計 9 GW氫能項目,其中,Energinet 所開發氫能示範項目為 7 GW。前述政治協議將有助加速Energinet建置氫能管道基礎設施,經由跨境氫能管線向德國出口綠氫。
3.根據Energinet法案,須由Energinet就可能投資進行融資決策,並提出申請,由氣候、能源和供應部部長決定。目前Energinet與30個市場參與者展開對話,討論澄清氫能參與者的計劃,以確定氫能基礎設施需求。
4.Energinet氫能發展處處長Michael Linnemann表示,有該份政治協議,丹麥氫能基礎設施融資框架現在已經到位。Energinet將啟動市場研究,了解市場對氫能基礎設施需求。現在至關重要是與參與者密切對話,討論參與者實際規劃在哪裡、何時以及多少氫能,以及是否要在丹麥使用還是出口。
5.為提出氫氣基礎設備投資規劃,該公司將採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不涉及財務承諾市場研究,透過問卷,詢問氫氣項目規模、位置和成熟度(例如土地收購和環境評估),以了解氫參與者的計畫和需求,明確市場對氫基礎設施的需求,如果第一階段市場問卷研究結果,未能符合前述氫能基礎設施融資政治融資協議標準,將在 2024 年第三季前,完成評估氫能基礎設施分階段,或縮小氫能基礎設施項目地理範圍之可能性。 第二階段則是銷售容量合約。目前Energinet第一階段市場需求將評估至2024年底,並基於該市場研究,決定可能的氫能系統設計方式,規劃在2025年第一季作出符合融資協議條件投資決策。
6.除在丹麥進行氫能基礎設施工作外,Energinet 亦與德國 Gasunie Deutschland 有著密切的合作,後者預計將在丹麥與德國邊界以及向南建立一個氫能連接,作為德國氫能基礎設施(Kernnetz)的一部分。
7.跨國氫能基礎設施預計將成為丹麥未來能源系統核心,並且可以透過電解將再生能源的電力轉化為綠氫,供應給無法直接連接電網的部門如船運等,如並出口到德國。(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