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鑫: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後續處理之現況(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58)廷鑫-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後續處之現況(補充4/10重訊)。
1.事實發生日:113/04/23 2.公司名稱:廷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因本公司於113年3月12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發生存款不足退票事宜,依本公司與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現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受)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受託契約第十二條約,有違約之疑義。復依同契約第十三條約定,可能肇致本公司債總額度新台幣參億元視為到期,對此公司未認定違約,不同意台北富邦銀行之認定及處置,因我方認為退票之處理有未補及已補,退票已補即為退補,有別於退票,自有可表述之處。 (2)4/19由我方財務長及富邦行方信託部主管、業務人員就合約內容進行交流,非屬合議,在雙方未進行合議之協商前並無提起訴訟之必要。 (3)本公司與台北富邦銀行就可轉換債券已進行電話與會面溝通,目前仍持續溝通匯聚共識中,將持續與台北富邦銀行就可轉換公司債之合約之處理保持密切交流。 (4)有關4/24可轉換公司債視同到期償付及債權人清冊之申請,在公司與台北富邦銀行未有具體共識,即合約雙方未有合議前,暫無義務申請終止公司債櫃檯買賣、申請債權人名冊並提供給股代。 6.因應措施:就視為到期事項之合議認定,盡速安排雙方高層與法顧協商,擬視協商之進展再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協商事項之進展有具體結論再依合約內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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