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心董事會通過辦理現增1000萬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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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6)滿心-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0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仟股,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本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以下簡稱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 實際發行價格俟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1,500仟股由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1,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7,5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興建物流中心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發行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或依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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