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勁董事會追認修正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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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4)兆勁-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正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1.事實發生日:113/11/13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8/0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董事會通過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緣由: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修訂內容:修訂113年度辦理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四條-認股權人基本資格該辦法修訂前後修文如下: 修正前 四、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職級等因素擬定分配原則,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送請薪資報酬委員會核議。
修正後 四、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職級等因素擬定分配原則,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認股人名單具董事或經理人身份,須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認股人名單非具經理人身份者,須先經審計委員會之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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