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基:三陸儲能終止桃園市中壢區自立段儲能系統建置儲能電池模組採購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8927)北基-代子公司三陸儲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購置儲能設備終止案(變更111年12月2日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桃園市中壢區自立段,儲能系統建置儲能電池模組採購 2.事實發生日:113/8/23~113/8/2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儲能電池模組買賣契約總價新台幣1,512,000,000元(含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長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本集團關係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決策單位:依該公司核決權限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興建儲能電池模組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8月2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緣本公司於111年12月02日經董事同意之儲能電池模組採購案,已於111年12月16日與「長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儲能電池模組買賣契約,原合約總價為新台幣1,512,000,000元。 經公司內部評估案場地點及儲能市場環境等相關因素,決議終止開發,並擬依照合約規定以書面通知「長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終止該契約,且本公司無違約情事故無須支付本案之任何價金。 本案於113年8月23日經董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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