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租迪和董事會通過與兆豐票券金融等聯合承銷公司團簽訂聯合承銷合約案,計7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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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8)中租迪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聯合承銷公司團簽訂聯合承銷合約案
1.事實發生日:113/01/25 2.契約相對人:以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公司之聯合承銷公司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與主辦公司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所代表之聯合承銷公司團簽署發行免保證商業本票,期限3年,金額為新臺幣7,100,000,000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多元化籌資管道以支應本公司未來營運成長資金需求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充實本公司中期營運資金暨改善財務結構 9.其他應敘明事項:契約起迄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3年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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