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10萬元違約金 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應公布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經查有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9條及第10條情事,惟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並函知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