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對中國卡客車輪胎發起第一次反補貼日落複審調查
印度對中國大陸卡客車輪胎發起第一次反補貼日落複審調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布,印度商工部於2023年12月29日發布公告,應印度汽車輪胎製造商協會(Automotive Tyres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AIMA)代表國內生產商提交申請,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卡車和客車用充氣輪胎(New Pneumatic Radial Tyres for buses and lonies)發起第一次反補貼日落複審調查。涉案產品為用於客車或貨車、帶或不帶橡膠管及/或橡膠瓣(包括無內胎輪胎)、輪輞直徑大於16英寸的新充氣子午線輪胎。涉及印度海關稅則號列40112010、40131020和40129049項下產品以及40118000項下部分產品。該案補貼調查期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以及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18年3月27日,印度對原產自或進口自大陸的卡車和客車用充氣輪胎進行反補貼調查。2019年3月25日,印度商工部對該案肯定性終裁,建議對大陸涉案產品徵收反補貼稅。2019年6月24日,印度財政部發布第1/2019-Customs(CVD) 號通報,決定對大陸涉案產品徵收為期5年的反補貼稅,為避免雙重徵稅,應徵收反補貼稅為CIF9.12%至71.57%反補貼稅與應繳納反傾銷稅(如有)之間差額。如果反補貼稅低於應繳納反傾銷稅,則免徵反補貼稅。涉案產品的印度海關稅則號列為40112010。(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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