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達醫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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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7)明達醫-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王威 董事:莊仲平 董事:視陽光學(股)公司代表人:李重儀 董事:小威創業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高誌廷 獨立董事:林宛瑩 獨立董事:黃恩旭 獨立董事:周士祺 獨立董事:向富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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